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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眼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6月9日上午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经批评教育,表示担忧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到案后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对此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36岁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临汾市人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不恶意造谣、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男,该贴发出后,主动写下保证书,